第四十章 递送申冤书

2021-11-03

金城市人民检察院孙财枸和季余山对曾还好在看守所提审结束,曾还好回到牢房,感到有种精神上振奋的感觉。

 

回来时,已超过吃晚饭的时间,牢友们帮曾还好把晚饭打好。

  

晚上,曾还好在想:“要把“双规”给我蒙受的冤情书面向检察院反映。”于是,曾还好从牢房每天的日誌记录簿上撕下了一页纸,给金城市人民检察院写了一封信。



 曾还好在看守所里给

    检察院的一封申冤信


检察院:


我七月十九日~九月五日被“双规”四十八天,“双规”前四十一天,四班(后期三班)轮流审讯,让我上床睡觉的时间不到十小时,四十一天中,我受到了连续四~五天的罚站,由于罚站,腰背疼痛,双腿浮肿至膝盖,双腿走路困难,连续站了几天后,我的右大腿麻木,站立后时间稍长疼痛,至今右大腿仍然麻木。多次被罚蹲,其中罚蹲最长连续达六小时。


“双规”期间,还受到欧打,甚至受到一些特殊手段(用药物吃和闻)审讯,在双规期间,我的笔录和检查是在体罚、欧打、引诱、欺骗过程中供出的,连续四十多天,人无正常的睡眠,头疼、头涨、头晕交替出现,人的思维极度处于非正常状态,被迫、被诱、被骗供出了一些笔录,有不是事实之处。


我没收过启东工程公司沈星辉的钱,不是事实的还有黄军的钱,陈海健的一千元,张志方的五千元。我是被纪委掌握有启东和黄军送钱给我的问题“双规”的,“双规”期间,谈话人多次暗示我,启东有几笔多少钱,黄军几笔多少钱,当时因受体罚受不了,又想,启东和黄军能在我局做工程和签合同都与我无关,对启东和黄军胡说了一些,不能以我的胡说重新找启东和黄军做一个证词,要以事实为依据。


“双规”期间,由于严重的体罚和诱供,我胡说了许多,葛市邹建桦也是胡说的,我没有收过周的钱,刘建成在我办公室是送过钱,当时我退给了他,叫他不要这样,刘建成帮买空调有这事,刘建成后来还要表示意思,我都谢绝了。


季余山经常出现在“双规”审讯谈话班次中,孙财枸科长他是“双规”的成员,因小孩跌伤请假晚来,对他们是“双规”的成员一直在我心中,即使后来讲是检察院的,但他们作为“双规”成员审讯我的事实一直在我心中,所以对他们二人,一直有使我“双规”复现的疑虑。


九月二日,我在井窑对“双规”审查人讲,我以前的笔录不是事实,立即遭到“双规”轮审,并下蹲体罚,季余山也作为“双规”人员和我谈了话。


九月五日,下午四点,我被拘留,九月六日,我即找看守所管教干部说我在“双规”期间有说的不是事实的,请求转告,八日驻检找我审讯,我也讲了上述情况,九日孙财枸和季余山找我谈话,我反映了“双规”期间所说的有不是事实的情况。孙、李又代表检察院对我做笔录,我是害怕“双规”才延续了“双规”的笔录,直到进了看守所,“双规”复现的疑虑才消除。


我请求检察院不要以我“双规”期间的笔录为依据,以事实为依据,重新核实。

 

曾还好

二〇〇四年九月十一日


九月十三日,曾还好把给检察院写好的信请看守所牢房管理周狱警转交给检察院。


周狱警后来跟曾还好说,他把信转给看守所驻检,请驻检转交给检察院。


曾还好在看守所给检察院的一封信,着重说明在井窑“双规”期间,曾还好因受到刑讯逼供,受到骗供与诱供,受不了各种体罚,唯心地承认一些所谓受贿的事实,请求检察院不要以井窑“双规”期间的笔录为依据,重新核实,以事实为依据。


九月十四日,在曾还好给检察院的信的第二天,检察院的金副检察长和刘副检察长在看守所提审了曾还好。


曾还好是第二次受到他们两人的提审,第一次是在井窑“双规”的期间,他们给曾还好上政治课,要曾还好认清形势,认识自己的问题,要端正态度,同时阐明检察院将曾还好的问题彻底审查的决心。


其实,在井窑的“双规”,绝大多数人都是检察院的,纪委只是挂个名,在纪委“双规”的掩饰下,检察院干着违反法律、法规,违反道德准则,违反人权的见不得人的勾当。


这次在看守所受到两位检察长的提审,曾还好的人身自由已经属于看守所,曾还好判断他们不会让再回到“双规”。


曾还好对他们反复说:“在井窑“双规”时,我是被刑讯逼供,受不了你们的残酷折磨,才唯心地承认的,我是被冤枉的,你们采取非人道的手段,事实永远是事实,事实是不会人为地被改变的。”


两位副检察长对曾还好讲:“你在赖,在井窑“双规”,在检察院都承认了的,你赖是赖不掉的。”


“我们检察院掌握了大量的证据,你赖是赖不了的。”


两位副检察长说得也太武断,他们总以为他们手中的证据就是事实,其实,他们是怎样得到的证据,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,他们是采用与曾还好同样的方法,把所谓的当事人弄到井窑宾馆,不让睡,不让坐,骗供和诱供的。


两位副检察长对曾还好的施压,已经没有任何作用,曾还好的睡眠很充足,曾还好的意识很清醒,曾还好的心里很坦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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